hong 發表於 2017-12-19 15:37:02

車門夾衫輾婦腳 九巴女車長囚9月

https://hk.news.appledaily.com/local/daily/article/20171219/20249031

hong 發表於 2017-12-19 15:37:27

被告林桂芳(51歲)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,事後已辭職。被告在求情信中稱,工作時需於指定時間內循環駕駛多次,壓力甚大,若每次回頭查看車門才開車,便會有延誤。
暫委法官周燕珠指,其實被告只要看一眼,便會知道事主案發時背貼車門,被告非一時失誤,而是嚴重疏忽,她作為司機不能單以壓力大便不顧乘客安危,況且案發時乘客稀少不趕急。法官斥被告令事主變成行動不便,但考慮到被告曾獲好市民獎及做義工,將10個月刑期減至9個月,另停牌3年。
案發於今年1月13日近中午,事主乘九巴在元朗青山公路屏山段落

chivers 發表於 2017-12-19 17:30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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